许多高净值人士还未意识到高额人寿保险的巨大潜力,尤其忽略了高额寿险在税收减免及促进资产流动方面的优势。不少人士认为,高额寿险需要自付现金保险费,因而对高额寿险拒之门外,将大量流动资产藏娇屋中,因此错过了流动资产与储备金的增值机会。
首先,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就不能配置高额保单吗?并不是。如今贷款买房已是大部分人的购房首选方式,即通过向银行贷款或抵押等方式可以获得资金来购置房产。这种利用杠杆的资产购置方式同样适用于配置高额的人寿保险。无论您是否是美国人,在美国都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保单费用。由于高额保单的现金价值对银行来说已是一种可被接受的抵押标的,因而不会再要求保险人为其贷款提供个人担保。因此可以说,对于具备资格的高净值人士,不用担心高额保费对自身资金带来的压力,反而可以更好地利用资金。
其次,险金具有较低的机会成本,可以推动高净值人士个人的财富传承。举例来说,不少高净值人士在去世后,身前积累的巨额财富在传承方面都饱受家庭关系、商业关系、税务、债务、慈善捐赠等问题的困扰,甚至会导致子女为争夺财产反目成仇的情况。通过配置高额寿险,可以解锁高净值人士在世时的流动资产和流动性储备金,将资产和资金的价值充分利用,有效解决高净值人士在过世后由于财富传承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棘手纠纷。
美国联邦及各州为了加速解决被保险人死亡后带来的财务风险,以法律的形式,通过两种主要方式加强了对美国人寿保险的保护和执行效率。首先,根据美国联邦税法,保险享有税收优惠,并在不断推进。不仅对人寿保单的现金价值免税,而且为保单受益人理赔收益金时提供免税政策。其次,根据美国的债权人豁免法律规定,人寿保险的赔偿金属于受保护的资产类别。简言之,人寿保险的优势在于为投保人和受益人提供了过世后的资产风险管理,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财富的增长。
最为重要的是,高额寿险的保费融资是在美国保障资产安全及避免海外资产转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高额寿险在保单受益人理赔收益金和实现保单的流动性方面具有许多其他资产配置方式无法企及的优势。除了可以应对被保险人过早死亡的风险之外,通过搭建了适当融资架构的人寿保险还具有极高的现金储备价值,可用于增加退休收入、补充紧急现金储备,辅助商业继任计划、税收筹划、规划遗产和慈善捐赠等等。
此外,高额寿险的保费融资可以推进家族企业的商业传承计划。保费融资可以有效地为家族企业的扩张提供资金,并通过对核心人才的保留计划确保家族企业商业的连续性。人寿保险在被保险人死亡或业主退休时提供这些福利。此外,保险单内的现金价值可用于在被保险人居住期间提供补充收入和薪金。
对于那些在国外转移资产受到限制的高净值人士来说,保费融资是抵消繁重跨国税务问题的有效手段。银行和保险公司将根据该高净值人士的全球资产情况同意高净值人士的保费融资结构。
对于合法经营着慈善事业的高净值人士来说,高额寿险的保费融资可以通过加杠杆的形式,将捐赠规模达到传统形式捐赠规模(如直接捐物、捐款等)的近二十倍。高净值人士不仅可以增加对国际慈善机构的慈善捐赠体量,还能使捐赠活动具有持久性。
最后,高净值人士若有意通过寿险的保费融资进行财富的保值、增值,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应尤为谨慎。当下,一些保险从业者并不会帮助高净值人士选择最有利的方式构建寿险保费融资架构。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倾向于大批量的标准化交易流程,而不是根据每个客户特殊化的需求和目的设计交易结构。有些对人寿保险一知半解的从业者仅具备短期交易的经验,不能察觉到交易中潜在的细微差别和复杂性。高净值人士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注意并警惕这两种“一知半解类”的保险公司。高净值人士委以重任的人寿保险公司应具备必要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在承保人、银行和律师事务所间作为协调者,确保高净值人士的利益。在确定保险公司前,还需备选的保险公司提供他们的风险管理方案以及不同的交易退出方案。
选择一家能够在众多承保人中作出独立选择的人寿保险公司非常重要。美国拥有全球最好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但并非所有产品或承保人都同样优质。有些人寿保险公司将其大部分业务都交由同一特定的承保人,即使某些产品对高净值人士来说并不是最佳选择。因此,在确定保险公司前,需要确认他们是否会偏向特定的承保人或是否能做到按需与适合的承保人订立保险单。选定的保险公司一定要有能力保持长期业务的良好发展。人寿保险是真正需要终身延续的一项交易,其延续也需要随着交易的成熟对抵押物和风险管理进行年度审核。因此,要选择一家熟悉长期寿险业务并且致力于该种长期交易的保险公司。
我们提醒,寿险保费融资是高净值人士强有力的财富管理工具,有资质的人寿保险公司应具备全面的风险管理能力,并能随时关注退出交易的时机。在美国,由这种保险公司设计适当的保费融资寿险可以以较低的机会成本获取流动资金储备并创造财富。
作者介绍:
陈立彤律师是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合规文化工作委员会会长、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原福特汽车公司亚太合规总监、中国及美国纽约州律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新加坡调解中心调解员,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企业治理与风险管理(以确保家族企业的传承、成就百年老店)、财富管理(包括税务、身份、资产配置)、家族信托及家族宪法的制定及实施、家族矛盾的调解、CRS风险管理、反舞弊调查、争议解决等等。
联系方式:henry.chen@dentons.cn
Steven Burgess是The Burgess Group(TBG)的创始人及现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TBG是一家专注于通过保险来解决复杂遗产规划、财富转移和慈善计划的国际公司。TBG与全球的家族办公室、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私人银行和财务顾问均有合作。同时,TBG在美国、拉丁美洲、亚洲和欧洲均设有办事处和附属机构。
Rustin Diehl是The Burgess Group(TBG)的高级规划总监,为企业和高净值人士提供搭建保险结构方面的咨询,包括商业继任计划、遗产规划、慈善捐赠计划和资产保护。有近十年信托律师和房地产律师经验,是犹他州律师协会的活跃成员,目前担任商法部门主席,同时常在世界各大学、机构讲学,发表期刊论文数篇,长期从事财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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