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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人的错误操作,2011年6月19日以前的博文、博友讨论、统计数字几乎全部被删除。此博文是为了存档而重发。最可惜的是博友们当时富有激情和睿智的评论再也拿不回来了

关于王亚丽一案的最新消息是:2011年6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王亚丽等人职务侵占、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依法公开宣判。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据《王亚丽官场现形记》[1],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冒充已去世的石家庄亿万富翁王破盘的亲生女儿,伙同他人伪造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抹去王破盘在其一手创办的公司里面的股东信息,让自己的亲朋好友变成名义股东,而真正鹊巢鸠占的是她自己。

    为了扫清其巧取豪夺道路上的障碍,王亚丽贼喊捉贼,把王破盘的女朋友贾玉红以十年刑期的重罪送进大牢。把合法维权的王破盘的五个亲生儿女描绘成“不明身份的一群人”或者是“不法之徒”在和她争权夺利。

    王亚丽还买通当地有关的政府官员及银行职员帮助其把别人的财产变成自己的财产。当王破盘的儿女们通过种种法律途径以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却得到了种种的非难、威胁、冷漠和刁难(其不仅仅来自于王亚丽)。王破盘的儿女们先后上访、打官司、“给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纪委、组织部、共青团、信访、工商等部门各级主要领导先后邮寄了141份举报材料。”但是,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直到最后,王破盘的一个女儿“因告状无果,去寺庙烧香,忆及一年来的种种遭遇,忍不住在佛前大放悲声,不意间引起寺中一人注意。此人听了她的冤屈,帮忙将他们的举报材料上递。中央某部门领导看到材料后,对此批道:此事闻所未闻。”这个事情才迎来陡然的转机。最后王亚丽及其帮凶们被绳之以法。有关收受王亚丽贿赂的政府官员也因此锒铛入狱。为了王亚丽一案,由中央纪委、中组部牵头“107”专案组共一百多人于2010年1月7日进驻石家庄。五天后,王亚丽被“双规”,相关涉案人员亦被迅速查处。扭转乾坤的决定性因素,正是前述中央领导的批示:“此事闻所未闻!”

    2010年8月23日,中央纪委、中组部发布联合通报披露,王亚丽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干部档案、工作经历等,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并入党,最后官拜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直至2009年5月东窗事发。

    应该说王亚丽的故事是个老故事了,但我相信这个老故事对石家庄(如果不是河北、华北乃至中国)的投资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长效的、巨大的。很简单一个道理:兔死狐悲!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将来遭遇同样的命运。如果说某个民营企业家因为看到王亚丽的彪悍人生的故事之后而萌发移民的念头恐怕一点都不奇怪。这个故事最可怕的是,王亚丽谈笑间就把别人过亿的资产、几十年打拼的血汗钱轻轻松松地据为己有、并把该资产的正主之一轻轻松松地送进监狱(就差杀人灭口了)。其运筹帷幕、巧取豪夺轻松得就像推一副握满了王牌的牌九——有的王牌是真“王牌”(如石家庄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也有的王牌是假王牌(比如王亚丽所吹嘘的其在“军委高层的家族关系”)——但不管真假,王亚丽的张张王牌都是好牌(因为都是权力牌)。相比较,王破盘的女朋友和孩子们的牌张张都是副臭牌(因为都不是权力牌)。令人奇怪的是,王家子女们的喊冤确实也曾得到了有关高层领导的批示(如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云峰、河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健仁、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和最高检察院一位领导的批示)。但是,相关批示转至石家庄市后,便石沉大海。可能是,这些批示不如王亚丽所吹嘘的“军委高层的家族关系”(虽然是假的)这张牌来得彪悍、拉风。

    当然,谢天谢地的是,最后还是邪不压正(最起码在这件案子上),一张真正的王牌(中纪委、中组部和中央某领导)祭起来之后,坏人被绳之以法、正义得到了伸张。不过替王家子女捏把汗的是,如果不是其中一个人碰巧去同一个庙和一个能够上达天听的人一同拜佛、烧香,不知最终结果会怎样。所以难怪最后王家子女都变成了虔诚的佛教徒——因为这种巧合简直是太难了。因此,可能在王家子女看来,是佛祖救了他们。佛祖作为天上的一张王牌让他们找到了地上的一张王牌。

    有博友也许要问,说了半天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的目的是想抛砖引玉找到一个办法,让王亚丽的故事(或类似的故事)不再发生。但是,从王亚丽的故事来看,(最起码当下)似乎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最现实或者最快的做法似乎就是找一张王牌——一大王牌制服小王牌。那么,有博友也许要问,难道是寄希望于天上的牌(如佛祖)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你要是说概率太小都显得不够稳重)!那么,像你以前说的那样,寄希望于美国牌吗(比如借鉴美国的制度)?美国牌因为种种原因似乎又太遥远(而且有些博友认为美国制度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并因此对借鉴美国制度感到很窝火)。那么,既然寄希望于上天不行,借鉴美国制度也不行,那咱们从中国历史上去找找?比如,钦差大臣怎么样?这和上述能够帮王家子女上达天听的那位好心人倒是有点类似。

    写到这里有些博友也许会批评我,这不是闹情绪吗?怎么博友一批评你,你就把封建糟粕的东西都拿出来了?其实也不然。这个“钦差大臣”制度,不仅古时有,现在也有,甚至外国也有,只不过叫法不一样而已。讲现在,比如我们国家的巡视员制度[2];讲外国,比如起源于瑞典等北欧国家(注:这次不是美国)的翁巴茨曼制度(Ombudsman)或监察专员制度。

    翁巴茨曼是政府或议会选出的官员,其代表草根民众的利益,并调查和解决公民个人的冤屈[3]。当然,要让这个制度能够真正在中国得以实施还必须要从长计议。比如,要给翁巴茨曼足够大的权力(否则他说的话没人听)、要保证它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否则办不成事)、对于到他手中让他调查的案件必须得到科学的筛选(不能让他手上堆满了一堆假或不重要的案子,急需解决的真案子又到不了他的手上)。最后可能也是最难的一个问题,如何让他能够真正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一句话,要让他成为咱老百姓手上真正的一张王牌。

    记得2003年孙志刚案件[4]发生后,我曾看到过网上一个新闻:一个老师对她的学生们说,一旦你们像孙志刚那样被收容了,为了自保,你们一定要说你们家有一个亲戚是某某省或国家某某部门的大官(注:时间长了,找不到出处了,希望发现出处的博友提供出处)。首先,我认为这个老师,真的是一个爱护学生的好老师。其次,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这也不失为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可以想象,这个方法一旦被戳穿之后,其带来的负面效应可能是更大的。那么,什么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保护我们老百姓自己的王牌——我个人认为上述的翁巴茨曼制度不失为一个可以去尝试的制度。其他好的制度(如公正的法律程序)可以再继续发展、配套。我希望有朝一日,等第二个孙志刚或王破盘的案子再出现时,我们老百姓能够甩出一张掷地有声的王牌——这张王牌叫什么名字倒不是一件要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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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4-23/100251686.html

[2]http://baike.baidu.com/view/295197.htm

[3]http://en.wikipedia.org/wiki/Ombudsman或http://magazine.caing.com/2011/cr330/
 

[4]http://news.sina.com.cn/s/2003-04-25/11111016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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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彤

陈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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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客由大成「家族治理与传承」团队牵头人陈立彤、雷莉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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