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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重发。原文不小心被删除]

首先感谢大家的支持,本人的两篇中文博文《中国公司,也是外国反垄断法的执法目标》《为何美国信用卡被冒用最大责任为50美元?》都荣幸地进入“热评博文”、“读者推荐博文”和“最热点击博文。”另外,我本人在《财新》用我的英文名字Henry Chen所开的英文博客“Compliance in China”也受到了很好的点击率。不过很多朋友都惊呼:这些哪是博文?这简直是论文。也有很多朋友关切地问:把博文写成论文是不是太累了?为什么要用论文的方式写博文?    我承认我是在用论文的方式写博文,而且这么写是不容易。而且我希望以后能把这个习惯保持下去——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至于为什么用论文的方式写博文?这得从一个小故事说起。

一、让暴君都不得不低头的武器

这是我小时候看过的一个故事,出处已经不记得了。

话说秦始皇有一天下令禁止全国老百姓私自酿酒、违令者斩。有一天,他发现一个老百姓家里有酿酒的酒器,就把他抓了起来、准备处斩。在行刑前,这个老百姓对秦始皇说他有一个案件要举报、以争取将功赎罪。秦始皇说可以。当然还说了一些你小子别耍滑头、否则罪加一等,我把你的头砍两次等诸如此类的话。

老百姓说:陛下,您看在场边观刑的一对男女正在公开场合行淫、做苟且之事、按大秦律当斩。秦始皇扭头一看,说:没有啊。那一对男女站在那儿不是挺好的吗?什么事都没有。老百姓说:陛下,可是他们都有淫器啊。秦始皇说:有淫器并不等于做行淫苟且之事。老百姓说:陛下,您说得很对。有淫器并不等于做行淫苟且之事。那么我有酒器也不等于我私自酿酒啊。秦始皇一听有道理,就把这个老百姓给放了。

我相信这个故事是杜撰的,但看来我的相信是不准确的。有读者告所我这个故事出自《三国志·简雍传》,讲的是刘备与简雍之间发生的事。也有说是刘备和诸葛亮的故事。还有说源自冯梦龙的《古今笑》。但不管怎样,这个故事印证了一个让暴君都不得不低头的武器——逻辑。逻辑的力量是伟大——它让你的文章也好、口头表达也好变得有说服力。所以自然,我也希望借助逻辑的力量、让我的博文变得有说服力。

那么怎样让一片文章变得有逻辑性、有说服力呢?我们不得不说一下“伊拉克。”

二、伊拉克——IRAC

本文所说的“伊拉克”不是中东的一个国家伊拉克,而是我们在美国读法律时所学习的一种法律意见的写作方式IRACI代表Issues (问题)、R代表Rules (法律)、A代表Analysis(分析)、C代表Conclusions(结论)。

具体言之,当你写一篇法律意见时,必须首先从事实(或者其他方面)提炼出你想要解决的问题。其次,找出适用的法律。然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法律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在美国,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法学教授,大家都用这个方法来分析问题、发表意见。

大家不要小看了这个“伊拉克。”这就和张无忌所练的乾坤大挪移一样,当一层层练上去,工益久而技弥精。等练到最后第九重时,你的文章会变得很有逻辑性、很有说服力。

那么“伊拉克”第九重是怎样的呢?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在给我们一些年轻律师、实习生们做法律写作培训时是借助一首歌《金梭与银梭》来描述的。这首歌里唱到:太阳是一把金梭、月亮是一把银梭,交给你,也交给我,看谁织出最美的花朵。那么,比拟一下:法律是一把金梭、事实是一把银梭,把事实的经线和法律的纬线交织在一起,你所写的法律意见才是有逻辑性的、有说服力的,才能体现出理性美。

当然,大家不要被“伊拉克”吓到了。这个分析方法咱们中国自古就有。说白了,就是摆事实、讲道理。

三、摆事实、讲道理

要“摆”事实、“讲”道理,写文章就得占篇幅、做发言就得花时间。到这里,我想我已经回答了本文的标题所问的问题:我为什么用论文的方式写博文。答案就是:我得摆事实、讲道理,让我的文章变得有逻辑性、有说服力。特别是我在给《财新》写法律中的经济问题这些专业题目时,尤其得要摆事实、讲道理。因为,《财新》的博主们都是很有水平的、其中有很多是鼎鼎有名的经济学家。更重要的是,《财新》的读者是高置标志、眼光独到的。

当然,我并不是说我的博文是完美的。文章只要发出来了、那肯定是有缺陷的。这就和武侠小说中的武术套路一样,要想让你的招数没有破绽,那你就得不发招——不发的招数永远没有破绽——那就不用写博文了。所以我的文章肯定不是完美的,希望大家对其批评、指正。

借此机会,我对广大读者——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我也是其他博文的读者)——提出一个要求。当批评一篇文章时,希望不要笼统地说一篇文章不好,而是要找出其破绽,做到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诚所谓:敌不动、我不动;敌动、我才动,后发而先至。彼之力方碍我之皮毛,我之意已入彼骨里(见《倚天屠龙记》第一册第二回中觉远大师的临终遗言。)换言之,批评也要摆事实、讲道理。

当然大家大可不必写长篇大论才能去批评一篇文章。写文章要立论、要分析——如盾之坚实;而批评则相对要容易一些,但必须切中要害——如矛之锋锐。

大家可以从论点上驳、可以从论据上驳、可以从分析上驳、可以从方法论上驳、可以从注脚上驳、甚至从文章是否有抄袭嫌疑上驳。这样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的博文才会写得更好。这也是博文的魅力所在——博文不是一个人写就的,而是博主和广大读者一起完成的。博主自己写的部分固然是博文、读者们的评论更是博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博文的魅力在于“博。”用林则徐的话说就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用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David Brooks的话说就是一种公民精神的复苏。

四、公民精神

以下内容是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David Brooks对“公民精神”的精辟论述:

公民精神是一棵根基很深的大树,如果失去了根基,就无法存活。那么它的根基究竟是什么?是失败,是错误, 是弱点,是无知。

每一个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正常人都知道自己的工作中总会有失败。每一篇专栏文章、每一次演讲、每一项立法和每一次决策都有令人遗憾的不足之处;你总会觉得有些观点应该表达得更完善,有些影响应该更好地预见到,或者有些意见应该更早地了解到。

除此之外,即使你已经处于最佳状态,你的努力可能会以失败告终,因为真理如碎片一般,你不可能得到全部,总会有些东西虽然都是好的,但永远无法融合。所以,这个世界是复杂的,超出任何人的想象。

但同时,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社会人又会感到自己可以为他人所挽救。也许你写的专栏文章很平庸,也许你的演讲很一般,或者也许你提交的立法申请并不特别,但总会有人来跟你争论,修正你的错误,带来你从未想过的观点。这些努力可能也会有错误,然而,如果放在一起,如果处于一个能够正常运转的社会制度中,他们也会让整件事情向好的方向慢慢前进。

任何单独的努力也许都是不平衡的,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它们可以让社会机制更加完善(参见2011124日出版的《第一财经周刊》2011年第4期第24页。译者:孙天)。

让我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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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彤

陈立彤

244篇文章 1年前更新

本博客由大成「家族治理与传承」团队牵头人陈立彤、雷莉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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