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特约作者 谭伟 专栏作家 陈立彤)在2013年2月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的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做出总额高达4.9亿元处罚决定后, 转售价格限制再次成为国内反垄断的焦点。

  7月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称,对六大洋奶粉品牌正在进行反垄断调查。发改委方面表示,“从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看,被调查的奶粉企业存在对经销商和零售商的价格控制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下一步,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转售价格限制包括各类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于终端市场价格的合同。我们知道转售价格限制可能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比如一个品牌下不同的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但在有的情况下对竞争有促进作用(比如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因此,在反垄断实践中,我们不能笼统地说,转售价格限制就一定不利于竞争。我们需要根据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利弊分析, 按合理原则来做经济分析,做出结论。那么,有哪些经济学分析需要我们考虑呢?让我们以目前的洋奶粉案件做一个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分析在奶粉行业是否存在品牌间竞争,奶粉生产商和零售商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行业内存在品牌间竞争,生产商和零售商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消费者可以购买其他品牌的产品,转售价格限制不会对行业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据行业数据统计,本案中最大的企业只有12%的市场份额。六家被调查企业中,占市场份额最大的的四家奶粉企业加起来占了总市场份额的37%。如果仅就市场份额考虑,奶粉行业存在品牌间竞争,以上企业显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当然,这并不排除外资奶粉企业在一些更细分市场,如婴儿配方奶,具有支配地位。转售价格限制可能会对这些细分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转售价格限制的有利因素主要在于它可以有效解决市场上的“搭便车”行为。所以我们要考虑,如果没有转售价格限制,是否会影响奶粉行业的服务? 是否会影响奶粉产品的多样性, 是否会影响新产品的推广和开发? 洋奶粉的价格高,但是同时洋奶粉也可以满足一部分高端消费者对特殊奶产品的需求。如果禁止转售价格限制,这可能会导致一些洋品牌不在中国市场推出这些高端产品。最后就可能出现像一些奢侈品市场那样,国内消费者大量到境外购物的现象。

  再次, 发改委调查奶粉行业的主要直接原因是奶粉价格的大幅上涨。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到现在,进口奶粉平均涨价幅度已经超过60%。这样幅度的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转售价格限制造成的吗?还是由于消费者对国产品牌质量丧失信心造成的? 我们可以分析不同品牌价格的变化来回答以上问题。 如果是由于转售价格限制造成价格上涨,发改委的处罚可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如果涨价是由于国产品牌质量差,消费者改变消费取向的结果,发改委的处罚也很难起到作用,愿意高价买洋品牌的消费者还是会买进口奶粉。

  最后,我们需要调查奶粉行业是否存在合谋定价的问题。如果仅就转售价格限制而言,单个企业的转售价格限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是有限的,消费者总可以从其他品牌购买产品。但如果是全行业集体采用转售价格限制,这就为企业合谋定价创造了条件。如果发现存在合谋定价,发改委应当采取果断措施严罚。合谋定价是国际普遍认可的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由于转售价格限制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我们希望这次奶粉行业调查, 能够为将来反垄断执法提供一个统一、公开、透明的经济学分析标准,以更好指导未来的反垄断工作。

  (谭伟教授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经济系主任、诺恒咨询公司(NERA)顾问。) 

         本文原发于陈立彤律师于财新的“竞争与垄断”专栏:http://opinion.caixin.com/2013-07-04/100551340.html 

话题:



0

推荐

陈立彤

陈立彤

244篇文章 1年前更新

本博客由大成「家族治理与传承」团队牵头人陈立彤、雷莉律师主持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