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法制的法治022]

闾丘露薇在她的文章《如何看待行贿者?》[1]中提到“要反贪,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要改变人们的观念,让所有人都明白,行贿受贿是一种罪行。”“香港的反贪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从源头抓起,从一开始就把送钱的行为和收钱的行为看得一样严重……一个商人举报官员收了自己的钱,如果只是处理了官员,放过了商人,那么这个商人还会再向其他的官员送钱……”我本人对闾丘露薇在其文章所倡导的反贪、反贿赂的主旨不持异议,但其在文中所提到的一些具体观点似乎值得商榷。

一、反腐最重要的是打大老虎,以挽回老百姓对政府廉政的信心。

反贪防腐有很多事情要做,要改变人们的观念,让所有人都明白,行贿受贿是一种罪行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打大老虎,以挽回老百姓对政府廉政的信心。我们就以香港为例。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贪污、腐败非常严重,如救护人员在接送病人往医院前,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员开水喉救火要收“开喉费”、病人要“打赏”医院的亚婶,才可取得开水或便盆、就是连轮候公共房屋、申请入学或各种公共服务,也要贿赂有关官员。最后,一名外籍总警司的贪污案,令民怨升达沸点,政府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动。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逾430多万港元财富,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然而,在此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葛柏潜逃令积聚已久的民怨立即爆发、学生们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抗议和批评政府未能恰当处理贪污问题,集会获数以千计的群众响应。市民又手持写着“反贪污、捉葛柏”的横额到街上示威,要求政府缉拿潜逃的葛柏归案,从而导致廉政公署在1974年2月正式成立,以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廉署成立后第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葛柏逮捕返港。1975年初,廉署成功将葛柏由英国引渡回港受审。结果,葛柏被控串谋贪污及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四年。葛柏案件充份反映廉署打击贪污的决心,在香港掀起了一场廉政风暴[2]。可见,如果以打击那些从医院里索要“打赏”的亚婶开始,香港的廉政风暴肯定就刮不起来了。而且,香港的廉政风暴的最直接的推手就是香港老百姓——在这一点上,老百姓似乎不需要教育,他们完全知道行贿受贿是不对的、是罪行。在这一点,中国大陆的老百姓恐怕也不需要教育。

二、全民皆贪反映出我们的体制急需变革。

好的体制不能保证没有贪腐,但是不好的体制往往会诱导并加剧贪腐的发生,这种情况以我国公立医院为例来做解释最恰当不过了。比如国家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导致了医院被迫用药养医,甚而至于用贿赂所得增加自己的收入。据传,浙大附属六所医院(浙一、浙二、妇保、儿保、邵逸夫医院、口腔医院)2010年总收入72.44亿元,其中业务总收入69.67亿元、国拨收入2.77亿元。也就是说,国家给的钱占医院总收入不到4%[3]。国家对公立医院如此低的投入一方面导致医院不得不在药品价格上加成,另一方面导致有的医生因付出的劳动与收入极端不成比例而因此收受贿赂,并在收取贿赂的同时优先就行贿人所供应的药品出具处方。正如医改方案撰写人之一、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2010年3月7日接受中央电视台所采访时所说的那样:“一定要保障医务人员的待遇,因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否则你是控制不了他那枝笔的[4]。”

三、贿赂离不开法制环境的完善和提高。

我们国家有着世界历史上似乎最为严厉的反贿赂法——严厉到3.8元就可以构成行贿。2010年初安徽省青阳县工商局在青阳火车站查处11家摊贩。其中一个陈志刚的个体工商户用批发价52元批发一箱子可乐。同时陈志刚送了3瓶矿泉水(0.6元一瓶)及1瓶可乐(2元一瓶)。2010年3月24日青阳县工商局以商业贿赂为理由,发布青阳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工商字[2010]4号)、决定处罚陈志刚1万元人民币。处罚书规定,如果被处罚过期不交罚金则罚日滞纳金3%。在中国有着类似处罚经历的不仅仅包括像陈志刚这样的小企业,还包括很多国际大公司。但我认为陈志刚一案是反腐中的冤案、是我们“恶治”的牺牲品——详见本人的文章《3.8元:史上最小额的商业贿赂》[5]。如果像陈志刚这样的正常交易一再被当做商业贿赂来查处,说明我们的反腐走入了歧途,同时说明我们的法制及法治环境急需改善。

总而言之,行贿是不对的、严重的行贿是犯罪。但是,打击贪腐必须抓大(如果不放小),同时得改善法制和经济环境,这才是反贪防腐的重中之重,否则行贿只会越演越烈,而受贿也会水涨船高。

***

陈立彤律师将双倍所收到的款项以资助贫困中小学生

 


[1]http://luqiuluwei.blog.caixin.com/archives/54414

[2]http://baike.baidu.com/view/3284395.htm

[3]http://bbs.hangzhou.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88927 (最后访问该网址的时间是2012年9月10日)

[4]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0307/14107515636.shtml (最后访问该网址的时间是2012年9月10日)

话题:



0

推荐

陈立彤

陈立彤

244篇文章 1年前更新

本博客由大成「家族治理与传承」团队牵头人陈立彤、雷莉律师主持

文章